奇怪的声音
作者 粗犷 2009年6月14日
前几天,我在《网易原创》说了几句话,答复了一些朋友的提问。
我的答复内容如下:
最近,我接到了不少朋友的提问。这些朋友问道:作家如何定义?网络优秀写手如何定位?是不是加入了作家协会,才算真正的作家?
这些问题不容易回答,但又不能置之不理。我只能谨慎地谈谈看法。这是个人意见,并不能作为某种现象的定义。
一、在我国,作家称号由官方机构授予。
二、泛指以写作为业,并取得成就的文学工作者。
三、作家可分为专业作家和业余作家两类。
四、能不能称为作家,并不能只看有没有作家的称号。
五、是不是作家,最关键的一点,是看作者有没有写作能力,有没有优秀作品。他的作品,是不是受到读者欢迎。
以上意见,仅供参考。朋友们的询问,我不再一一答复。
我作出上述答复以后,朋友们已不再提问。但是在昨天,有一位颇有名气的朋友,却发出了奇怪的声音。
虽然在短短几百字的质疑意见里,他的语言颠三倒四,观点漏洞百出,但是大概的意思,我还是看得出来的。他的大概意思是说,我的见解是错误的。他认为只有被隶属于官方的各级作家协会批准并授予称号的人,才能称为作家。否则就是自封的,或者是互相吹捧出来的。
他认为,人们把那些未被官方认可的人称为作家,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。
这位朋友自我介绍说,他是某某省的作家协会会员。言下之意是说,他的意见,实质上是代表了官方的意见。
个人意见和官方意见比较起来,后者当然令人不得不服。他说的话,我也是只能服从的。我无法跟官方敕封的作家比。在他的眼里,我无疑只是一名可笑而又可怜的后者。
其实我既不可怜也不可笑。我不喜欢作家这个称号。我厌恶戴着作家桂冠哗众取宠的人。我也向来不同意人们把我称成作家。我可不愿像众多的南郭先生一样,滥竽充数,沐冠噪市。
服从虽然是服从了,但我心里的困惑,却并没有消除。我心里的疑团,反而越来越多。
疑团之一:各级作协的会员们,在被官方授予称号之前,算不算作家?
疑团之二:在作协机构设立以前,就已经谢世的文学大师,算不算作家?比如外国的海明威和莫泊桑,中国的曹雪芹和施耐庵,还有在新中国尚未建立时就已谢世的鲁迅。
疑团之三:一些虽然未被官方授予称号,但较有才华,文学作品优秀,并拥有众多读者的作者,算不算作家?
疑团之四:某些胸无点墨,依靠拉关系走后门等卑劣手段,谋得官方敕封的人,算不算作家?
疑团之五:靠抄袭剽窃起家而混入作协的人,算不算作家?
那位自称为某某省作协会员的朋友,既然已经代表官方下了结论,我就不想再多说什么。我知道,说了也是等于白说。我虽然粗笨愚钝,但胳膊扭不过大腿的道理,却还不是不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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